一、实训室各种设备设施、实训场地主要为学院教学服务。实训室的财产管理由实训室管理员、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任课老师负责,使用安排由教务处及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。
二、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,遵守实训教学的有关管理规定,执行教务处送达的实训室使用安排通知。
三、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应当服从管理员、教师的安排,按照要求使用实习实训设备,严禁私自接通或关闭电源。
四、学生应爱护实训室内各种设备设施,应按规定操作程序使用实习实训设备。
五、不得将食品带入实训室,要爱护公共环境卫生。使用实训室的班级有义务搞好清洁卫生,保持室内整洁有序,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。
六、实训室内不准高声喧哗,不得有乱扔杂物、随地吐痰和乱刻乱画等行为。
七、上课结束后,学生应将各种设备按规定摆放整齐,学习委员应协助任课教师认真填写好实训室日志的规定项目。
八、凡违反本制度或不按规定操作程序操作造成设备设施损坏,必须追究经济责任,照价赔偿;对于故意损坏设施设备的则加倍赔偿、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汽车工程学院
二0二三年三月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