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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工程学院党务、政务公开制度

发布日期:2024-03-14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为推进科学民主决策,营造公平公正和谐干事的良好氛围,提升学院治理能力与水平,特制订此制度。

一、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

1.学院专业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目标、年度工作总结等;

2.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组织的重大决策、决定等;

3.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组织选拔拟任用专业带头人、教研室主任、支部书记、项目建设负责人、教师培训培养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;

4.学院党组织培养、发展入党的教师及学生对象的情况;

5.学院教师(学生)个人受表彰、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。党员、教职工违反师德师风及违纪违法查处情况;

6.学院年度财务支出管理等情况;

7.学院学生干部选拔任用、学生奖助贷评选情况、学生违纪处分等;

8.学院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;

9.学院机构设置、有关人员分工、职称评聘情况;

10.学院校企合作订单班学生选拔方案、结果等情况;

11.学院实训室建设项目维修、采购等情况;

12.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、政务工作。

二、党务政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

1.会议型:党员大会;教职工大会、学生会。

2.告示和公示型:在学院教职工QQ群、微信群;学生工作QQ群、学生工作宣传栏等。

三、党务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

1.学院成立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,负责领导、协调、监督、处理党务政务公开的相关事宜。学院党总支书记、院长分别是党务、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。公开监督电话。

2.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、审核、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,坚持事前公开、征求意见,过程公开、阳光操作,结果公开、接受监督,做到及时、真实、全面。

汽车工程学院

二0二三年三月修订